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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調適 - 法規與政策

policy政策歷程

國家政策

2023

國家政策

氣候變遷因應法

2月15日公布

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(112-115年)

10月4日核定

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

11月3日核定
說明
氣候變遷因應法

我國於104年訂定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,惟全球氣候變遷現象嚴峻,為加速我國減碳作為並強化氣候變遷調適,於112年2月15日由總統公布修正為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完備我國氣候法制基礎,藉以因應全球氣候變遷,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,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。(2023/2/15公布)

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(112-115年)

受到全球暖化影響,極端天氣發生頻率持續增加,帶來的大雨、大旱危機越來越明顯,為降低極端天氣的衝擊,環境部於111年邀16個部會共同檢視歷年調適執行情形,並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資訊,將行動計畫分為維生基礎設施、水資源、土地利用、海岸及海洋、能源供給及產業、農業生產及生物多樣性、健康與能力建構等領域由各機關依核定內容推動,確保民眾生命安全與國家永續發展。(2023/10/4核定)

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

為健全國家調適能力,降低社會脆弱度,並建立我國整合性的運作機制,作為政策架構與計畫推動的實施基礎,我國於106年核定通過第一版行動綱領,112年2月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發布後,環境部即依該法規定擬定第二版行動綱領,並於同年11月經行政院核定通過,修訂主要呼應國際氣候協議,強調減緩與調適兩者並重,將2050淨零排放納入願景目標,增列公正轉型、風險評估及以自然為本等基本原則,藉以擘劃我國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淨零排放路徑藍圖,引領建構能適應氣候風險之低碳家園,確保國家永續發展。(2023/11/3核定)

2016

國家政策

國土計畫法

1月6日公布
說明
國土計畫法

為因應氣候變遷、確保國土安全、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、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及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,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,追求國家永續發展,特制定之,自本法施行後,歷經2年的規劃及審議,行政院於107年4月核定內政部「全國國土計畫」,為一個整體性、政策性與目標性的計畫,作為地方政府擬定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的上位指導原則。(2016/1/6公布)

2015

國家政策

海岸管理法

2月4日公布
說明
海岸管理法

為維護自然系統、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、因應氣候變遷、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、保護與復育海岸資源、推動海岸整合管理,並促進海岸地區的永續發展,制定法令予以具體規範。(2015/2/4公布)

2013

國家政策

濕地保育法

7月3日公布
說明
濕地保育法

為確保濕地天然滯洪等功能,維護生物多樣性,促進濕地生態保育及明智利用,針對重要濕地評定、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、濕地明智利用及重要濕地內開發行為之迴避、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等相關事務,制定法令予以具體規範。(2013/7/3公布)

國際公約

2016

國際公約

巴黎協定(Paris Agreement)

說明
巴黎協定(Paris Agreement)

為2015年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」(UNFCCC)第21次締約方大會(COP21)所通過,目標將本世紀末前的全球暖化控制於相較工業化前上升2°C之內,並致力控制於1.5°C;自2021年起施行,為首次聯合所有國家共同努力,簽訂因應氣候變遷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定。(2016/11/4生效)

2005

國際公約

京都議定書(Kyoto Protocol)

2月16日生效
說明
京都議定書(Kyoto Protocol)

為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所召開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」(UNFCCC)第3次締約方會議(COP3)所通過,目的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,以維持全球環境之永續發展。(2005/2/16生效)

1994

國際公約

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(UNFCCC)

3月21日生效
說明
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(UNFCCC)

為聯合國於1992年於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/地球高峰會通過的國際公約,旨在避免人類行為對氣候系統造成干擾,以減緩氣候變遷,並因應其所造成之影響。UNFCCC嗣開放各國簽署,經50國批准後於1994年3月生效,目前有197個締約方,每年召開締約方大會(Conference of Parties, COP)。(1994/3/21生效)

氣候變遷調適推動歷程

高雄市自102年起推動「氣候變遷調適計畫」,研擬相應之調適措施;103年配合國發會推動「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計畫」,旨在釐清高雄市在氣候變遷威脅下於八大調適領域的災害脆弱度、調適區位、關鍵課題與調適缺口、重要性順序;104年,環保局透過專家問卷界定各領域優先順序,並分析災害脆弱度、調適區位及關鍵問題,針對調適缺口,八大領域總計規劃了225項具體調適計畫;111年進一步調查歷史災害事件,分析災情數據並預測未來氣候趨勢,更新調適議題;112年起邀請多位專家學者辦理多場會議、工作坊,建構本府機關調適能力,提升對氣候變遷議題的瞭解與自身業務的關聯性,並引導盤點相關調適計畫,共收整90項調適計畫 ;113年透過召開多場次跨局處研商會議、座談會,共同編撰「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」,並提送市府推動會審議通過,確立64項調適計畫(7大調適領域+1能力建構),並中央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審查。

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 (核定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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